這確實是一個需要高度警惕的現象!直播間以極低價格(如99元)搶購“大牌尾貨”的現象,很多時候背后隱藏著非法的公司化運作,最終售假的可能性非常大。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 "“尾貨”定義模糊與濫用:"
真正的“尾貨”(Overstock/End-of-Season Stock)通常指生產過剩、季節(jié)性淘汰或訂單取消后剩余的正品庫存。這些商品往往有清晰的來源、日期和渠道證明。
許多不法商家會濫用“尾貨”概念,將仿冒品、瑕疵品、甚至過期貨冒充正品尾貨出售,利用消費者對“大牌”的向往和對“尾貨”低價的貪戀。
2. "價格遠低于市場正常水平:"
大牌正品,即使是尾貨,其價格通常也會接近成本價或略有折扣,但很少會低到99元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這種“骨折價”本身就是巨大的警示信號,往往意味著商品本身價值與價格嚴重不符。
3. "公司化運作模式:"
這些低價搶購直播間往往不是小打小鬧的個人行為,而是有組織、有團隊的“公司化”運作。他們可能有專業(yè)的直播團隊、話術腳本、甚至所謂的“供應鏈”。
這種模式的目標是快速吸引流量、制造稀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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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們,看過來!‘露露樂蒙’‘湯米’‘冠軍’大牌尾貨清倉,專柜價上千元,今天直播間只要99元起,保證正品,假一賠十!”鏡頭前,網店主播舉著知名品牌logo的褲子賣力吆喝,屏幕上“庫存告急”的彈窗不停跳動,你會心動嗎?近日,一個以“文化傳播公司”為幌子、通過直播平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團伙被閔行區(q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主犯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小張在直播間看到主播熱情推銷售價99元的“露露樂蒙”運動短褲,隨即下單。但收到貨后卻發(fā)現面料薄透、走線歪斜,還散發(fā)刺鼻氣味?!斑@哪是正品???”小張越看越不對勁。他打開網購平臺軟件,拍了幾張褲子照片發(fā)給客服,對方卻輕飄飄甩來一句:“一分價錢一分貨,覺得不合適就退貨。”
小張不知道的是,他所看到的直播間,背后是一個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的售假團伙。
2021年6月起,李某組建起十余人的團隊,以“文化傳播公司”為掩護,在多個平臺開設直播間銷售假冒服裝鞋帽。該團伙內部分工明確,李某作為核心人物統(tǒng)攬全局,進貨渠道與商品定價由其一人決定;直播部門由李某與沈某負責,白某負責日間公司管理;白天另有七八人組成發(fā)貨部,負責打單、發(fā)貨、售后退回的快遞。此外,還設有財務、客服、團購運營等崗位。
該團伙通過定制熱門款式、策劃直播劇本、統(tǒng)一客服話術等方式,每日吸引大量消費者下單,日均發(fā)貨超百件。
經查,2022年1月至案發(fā),該團伙銷售假冒商品金額共計人民幣126萬余元。公安機關在其經營地點查扣假冒商品1萬余件,貨值金額達61萬余元。
閔行區(qū)檢察院經審查認定,李某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仍進行銷售,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今年5月28日,閔行區(qū)檢察院依法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李某等人提起公訴,并結合犯罪情節(jié)、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態(tài)度,提出量刑建議。最終,量刑意見被采納,李某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一百萬元;同時,追繳違法所得,沒收扣押在案的贓物及作案工具。
檢察官提醒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屬于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該罪主要保護的法益是國家的商標管理制度以及商標權利人對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利。無論消費者對其購買的系假冒商品是否知情,均不影響該罪的成立,切莫認為“知假買假”便可免受法律制裁。同時,消費者在直播購物時需提高警惕,對于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合理范圍、品牌信息模糊不清,或主播對商品真?zhèn)?、驗貨事宜刻意回避的情況,應保持理性判斷,避免因“撿漏”心理盲目下單。
原標題:《直播間99元搶“大牌尾貨”?竟是公司化運作售假!》
欄目編輯:顧瑩穎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趙菊玲 通訊員 徐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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