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構建一個關于“品牌代言專題”的框架。這個專題可以用于市場分析報告、策略研討、內(nèi)部培訓或案例分析等。
"品牌代言專題 (Brand Endorsement Special Topic)"
"一、 引言 (Introduction)"
1. "定義與目的:"
"定義:" 品牌代言是指品牌方選擇特定的個人(如名人、專家、意見領袖、體育明星等)或組織,通過其形象、聲譽、影響力來推廣品牌、產(chǎn)品或服務的一種營銷溝通方式。
"目的:" 本專題旨在系統(tǒng)梳理品牌代言的核心概念、策略考量、實施流程、效果評估及未來趨勢,為品牌方制定和優(yōu)化代言策略提供理論依據(jù)和實踐參考。
2. "重要性與價值:"
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有效利用品牌代言可以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塑造品牌形象、增強消費者信任、促進產(chǎn)品銷售。
品牌代言是整合營銷傳播中的重要一環(huán),能夠與其他營銷活動協(xié)同作用。
3. "專題范圍:" 本專題將涵蓋品牌代言的理論基礎、實踐操作、效果衡量及行業(yè)發(fā)展趨勢。
"二、 品牌代言的核心概念與理論 (Core Concepts & Theories)"
1. "品牌代言的基本要素:"
"品牌方 (Endorser):" 需要代言的品牌。
"代言人 (End
相關內(nèi)容:
大量研究證明,要使明星代言人發(fā)揮最好的代言作用,信源的可信度、專業(yè)性、吸引力、相似性、喜愛度、熟悉度、品德因子、社會評價等是適用的選擇標準,但在具體使用該選擇標準時,還需要保證其他的相關條件。
在之前的品牌代言專題中,我們已贅述過四條相關條件,今天我們將結合案例來講講下一條相關條件。
相關條件五
控制多品牌代言現(xiàn)象明星代言品牌案例
金秀賢60天16個代言,陷入廣告爭議
韓國最熱鬧的商業(yè)購物街區(qū)明洞,每天遍布來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及本地潮人,每走幾步就能看到金秀賢的大幅海報——這位韓國男演員因為一部韓劇《來自星星的你》紅遍全亞洲,并成為目前中國人氣最高的韓國明星之一。商家們拿出巨大熱情和真金白銀驗證著這份人氣,據(jù)韓國媒體報道,金秀賢在兩月內(nèi)從中國獲得近億元廣告代言和商業(yè)活動酬勞。韓劇《來自星星的你》海報根據(jù)已公開的資料,金秀賢新近簽約的代言品牌包括奧康、森馬、伊利、現(xiàn)代汽車ix25、可口可樂、哈根達斯、The Face Shop、多樂之日、樂天百貨、ZIOZIA、Samsonite Red、Prospecs、Beyond、Bean Pole、布丁Petitzel及三星電子。這16個品牌中,有一些是中國本土品牌,如知名乳業(yè)及擁有6000多個賣場的服飾品牌;另一些是韓國品牌,為了活用中國市場及電商市場,金秀賢做中方代表模特;還有如可口可樂、哈根達斯這種全球知名品牌,則一直會選用當下在中國人氣最高的明星擔當代言人。
一時之間,大街小巷,電視、網(wǎng)絡媒體似乎都充斥著“都教授”金秀賢的身影。因為代言品牌數(shù)量的急劇上身,多品牌代言帶來的反作用開始顯現(xiàn)。盡管多個明星代言人在吸引各種不同的目標消費者方面是有益的,但最好采用明星獨家代言,不能使用代言品牌達到4個的明星,因為那樣不僅會影響視聽眾對該代言人的喜愛度和信任度,且對代言品牌的態(tài)度及其購買意圖都產(chǎn)生反作用。
對于金秀賢雷同的代言造型,不少網(wǎng)友聲稱視覺疲勞。除了雷同的代言造型惹爭議以外,金秀賢還因代言相似產(chǎn)品而陷入真正的麻煩!
據(jù)韓國《亞洲經(jīng)濟》報道,三星第一毛織旗下戶外某運動品牌A因“門面”金秀賢代言了競爭公司的運動品牌B的廣告表露不滿。對方認為,消費者對廣告模特代言的兩種品牌產(chǎn)生混淆,廣告效應極有可能大打折扣。金秀賢代言的A廣告(上圖)與B廣告A品牌與B品牌系競爭關系,而金秀賢從2012年起至今一直為A品牌代言,已然成為A的“門面”,A上個月末還播出了金秀賢單獨拍攝的電視廣告。
在B品牌廣告中,金秀賢稱“從城市到雪原,只需一件B品牌羽絨服”;而在A廣告中他又強調(diào)“A戶外羽絨服,溫暖直到內(nèi)心”。而這種“兩個品牌都好”的宣傳,使消費者在購買產(chǎn)品時陷入混淆,分不清金秀賢宣傳的服裝品牌究竟是A產(chǎn)品還是B產(chǎn)品。
B品牌方面則表示,對方是“戶外運動品牌”,B品牌是“體育運動品牌”,二者系不同分類,不算違反合約。
無論金秀賢是否違約,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同時代言相似的品牌會令代言效用失去說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