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津某地毯銷售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假冒‘LV’注冊商標地毯案”,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 "事件性質":
這是一起涉及"商標侵權"的案件。
涉及的商標是"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的注冊商標,這是一個全球知名的奢侈品牌商標。
行為是"銷售",表明該公司作為銷售者,在市場上供應了假冒該品牌商標的地毯。
2. "核心指控":
指控該公司"未經授權"(即沒有獲得路易威登品牌方的許可),銷售了"假冒"路易威登品牌的地毯。
“假冒”通常指產品在視覺上(如商標、Logo、設計風格等)讓消費者誤以為是與正品相同或來源相同,但實際上并非由品牌方生產或授權生產的商品。
3. "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指控屬實,該公司可能面臨"行政處罰",例如:
責令停止侵權行為。
沒收侵權商品和違法所得。
處以罰款。
路易威登品牌方可能會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
判令停止侵權。
賠償因其商標侵權行為給品牌方造成的損失(
相關內容:
2025年8月6日,武清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對天津某地毯銷售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4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416.70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5月7日,武清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根據(jù)掌握的線索,對天津某地毯銷售有限公司依法開展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庫房內存放印有“LV”注冊商標的地毯,經商標權利人鑒定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經查,當事人于2024年12月11日開始在抖音店鋪銷售上述印有“LV”注冊商標的地毯。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武清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嚴厲打擊了假冒知名品牌“搭便車”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商標權利人的經濟利益,同時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來源:武清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官方微信公眾號

微信掃一掃打賞
支付寶掃一掃打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