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籃球歷史上非常著名的問題。姚明在2002年NBA選秀中被休斯頓火箭隊選中后,確實面臨了Nike和Reebok之間激烈的品牌競爭。最終,他選擇了報價相對較低的Reebok,這背后有多重原因,并非簡單的“錢少就選錢少的”:
1. "談判策略與“選擇權(quán)” (Negotiation Strategy & Leverage):"
據(jù)多種報道和姚明本人后來的說法,當時Nike的報價雖然高達1.2億美元(通常指總價值,包含合同和市場推廣費用),但他們提出的合同條款可能對姚明不太有利,或者Nike顯得有些急切,甚至在談判中存在一些不專業(yè)的行為。
姚明的團隊(包括他的父親姚之峰)可能認為,Reebok雖然報價稍低,但給出了更優(yōu)厚的合同條款和更大的商業(yè)操作空間。
更重要的是,姚明的團隊可能利用了Nike的報價作為籌碼,告訴Reebok:“我們收到了Nike的1.2億,但更傾向于與Reebok合作,Reebok能提供更好的條件”。這種“既持有高報價又選擇較低報價”的策略,顯示了姚明及其團隊在談判中的自信和靈活性,也迫使Reebok給出更具體的、更有吸引力的承諾,最終可能形成了那個被稱為“5年1億美元”(指合同保證金)的“世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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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姚明賽場上的事跡有很多,但今天我們來討論一下他在場下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在NBA的大部分時間,姚明都是穿著銳步品牌的裝備打球,但也許很多人不知道,他曾與耐克有過一段時間的合作,因為很多原因,他最后放棄了耐克,選擇了銳步,今天我們來說的,就是這一件事情。

早在1996年,姚明在初登CBA賽場的時候,就通過好友沙伊鋒的牽線,與耐克簽訂了一份合作合同,所以在他職業(yè)生涯初期的時候,一直穿的都是耐克的球鞋,而這份合同也一直延續(xù)到了他登錄NBA的第一年。

登錄NBA的第一年,姚明打出了13.5分、8.2個籃板、1.8個蓋帽的數(shù)據(jù),在世界最頂尖的籃球聯(lián)賽中展現(xiàn)了中國球員的強硬和厲害之處,在02-03賽季結(jié)束之后,他與耐克的合同也到期了。

此時的姚明已經(jīng)打出了屬于自己的名堂,但是耐克此時并沒有看到他背后的市場,并且自大的認為,姚明的成功是耐克造星團隊的功勞,所以在合同結(jié)束的時候,他們并沒有與姚明展開太多的續(xù)約談判,只是象征性的給他提供了一份4年160萬美元的合同。

如果說自己只是一名沒有實力跟名氣的球員,收到耐克這樣的合同也能理解,但是彼時的姚明已經(jīng)今非昔比,在全球尤其是中國有了大量的粉絲,影響力已經(jīng)不同以前,所以耐克不找他談判、只給出4年160萬美元的合同等一系列行為也讓姚明感到很不滿意。

再加上當時耐克給了還沒進入聯(lián)盟的詹姆斯一份7年9000萬美元的合同,更加刺激了姚明,他感覺耐克對自己有點不尊重。所以,姚明并沒有接受耐克的這份合同,并且在后來主動找到了耐克團隊,讓他們把續(xù)約價格提升到500萬美元一年,但是遭到了拒絕,這下算是徹底惹怒了姚明。

當時的銳步正處于大力發(fā)展的時期,也想著盡快開拓中國市場,聽到耐克與姚明之間產(chǎn)生裂縫的消息之后,他們立馬找到了姚明團隊,把他們即將擴大中國市場的消息告訴了對方,并且表示愿意開出7年5000萬的合同簽下姚明!在經(jīng)過一輪輪的勸說和講解之后,姚明被銳步的誠意所打動,接受了銳步的合同。

而知道這一消息之后,耐克團隊感到非常震撼和生氣,但是事已至此他們也沒有辦法,想要留住姚明他們只能加價了!在重新、認真評估了姚明的價值之后,他們決定亡羊補牢,重新給姚明開出了一份7年1.2億美元的合同,但是事先受到“羞辱性”的對待之后,姚明堅定的拒絕了耐克的報價,與銳步走到了一起。


而經(jīng)過這件事情之后,耐克公司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懲罰了當時主導這一件事的負責人。而銳步則是在姚明的幫助之下成功打開了中國市場,并且拿到了不錯的銷量。2006年,阿迪達斯正式收購了銳步,之后經(jīng)營不善,逐漸退出了市場,不過,這些都是后話了。

這就是當年姚明為何拒絕了耐克的1.2億合同,而選擇了報價更低的銳步一事的始末,大家覺得,姚明當時的決定到底是對還是錯?如果選擇簽約耐克,他的職業(yè)生涯成就會不會更高?關于這些問題,歡迎大家在評論區(qū)留言告訴我你的看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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