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2萬元金鐲,“金包銀”同款只要1000多!這些“坑”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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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jīng)濟的發(fā)展,人們對珠寶首飾的需求日益增長。然而,在追求美觀與品質的同時,消費者們也容易陷入各種消費陷阱。近日,就有新聞報道,一款價值2萬元的金鐲,其“金包銀”同款竟然只需1000多元。這樣的價格差異,讓消費者不禁對珠寶市場產(chǎn)生了疑問。在此,我們提醒廣大消費者,以下這些“坑”要小心了。
一、假冒偽劣產(chǎn)品
一些不法商家為了謀取暴利,生產(chǎn)銷售假冒偽劣的珠寶首飾。這些產(chǎn)品外觀與正品相似,但材質、工藝等方面卻存在很大差距。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要仔細辨別,避免上當受騙。
二、價格陷阱
部分商家利用消費者對價格敏感的心理,設置價格陷阱。例如,將一款價值2萬元的金鐲,通過“金包銀”同款的形式,以1000多元的價格出售。消費者在購買時,要警惕這種價格差異,以免被商家誤導。
三、虛假宣傳
一些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夸大產(chǎn)品功效,甚至進行虛假宣傳。消費者在購買時,要仔細辨別宣傳內容,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
四、售后服務不到位
購買珠寶首飾時,消費者要關注商家的售后服務。一些商家在銷售過程中承諾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但在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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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黃金價格的持續(xù)攀升引發(fā)廣泛關注。2月11日,現(xiàn)貨黃金價格直線飆升,一度漲至2942美元/盎司。在杭州,部分黃金店鋪的足金飾品報價已高達891元/克。高昂的金價,使得不少價格親民的含金產(chǎn)品成為消費者的心頭好,像黃金手機貼、金豆等備受追捧。與此同時,市場上還出現(xiàn)了不少仿制各大知名金器品牌的“同款”首飾。花十分之一的錢買“同款”花十分之一的錢,就能擁有“同款”,這聽起來頗具吸引力。近期,一種外觀與金器極為相似的“金包銀”產(chǎn)品悄然走紅。消費者無需花費重金,就能佩戴上形似“大牌”的款式。潮新聞記者在各大電商平臺搜索后發(fā)現(xiàn),售賣“金包銀”產(chǎn)品的商家不在少數(shù)。這些產(chǎn)品價格區(qū)間較大,從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許多商家在產(chǎn)品說明中特意標注,可制作各大知名金器品牌的“同款”首飾。包金重量通常在1克至3克,其余部分則為純銀。在一家商家的宣傳視頻中,記者看到師傅正按客戶要求定制一款手鐲。師傅先剪下金片,再小心翼翼地將其包裹在銀手鐲上進行加工。經(jīng)過雕琢、打磨和拋光等工序,一只外形與正品無異的“金包銀”手鐲便制作完成。據(jù)視頻介紹,金店中同款手鐲售價兩萬多元,而這里只需一千多元,還號稱“不漏銀、不掉色,外形幾乎一模一樣”。
鍍金“變”包金,律師提醒隨著“金包銀”產(chǎn)品的走紅,各種亂象也接踵而至。在黑貓投訴平臺上,關于金包銀的投訴已超1300條,主要集中在掉色和回收價格方面。有消費者反映,花1000多元購買的“1克包金”手鐲,沒過多久就掉漆,變成了“銀手鐲”。商家售賣時承諾這是“包金”首飾,不會掉色。可當消費者想要維權時,商家卻玩起了“失蹤”,讓消費者維權無門。
掉漆的“金包銀”首飾某黃金回收商家向潮新聞記者透露,通常業(yè)內會回收金包銀產(chǎn)品,但回收價格取決于首飾中可提煉出的黃金量,“要是鍍金的,價格自然高不了。”一位“金包銀”電商老板坦言,“如今金價太高,金包銀既能滿足一些人的虛榮心,又能讓他們經(jīng)常更換款式。目前購買人群主要是年輕人,不少人還買來當作結婚三金。”北京宣言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召峰在接受潮新聞記者采訪時指出,商家的某些行為可能涉嫌消費欺詐。比如,若商家向消費者隱瞞“金包銀”飾品中黃金部分的真實比例,通過虛假宣傳、隱瞞事實等手段,誘導消費者做出錯誤的購買決策,那么依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要求“退一賠三”。若賠償金額不足500元,則按500元計算。若情節(jié)惡劣,構成詐騙且數(shù)額較大,商家還需承擔刑事責任。此外,若商家使用其他品牌的商標,或使用擁有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這種行為構成侵權。若情節(jié)嚴重,同樣會涉及刑事責任。規(guī)范陸續(xù)落地消費者仍需擦亮眼睛據(jù)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包金”是采用機械加工方法將金箔牢固地包在首飾制品基體上得到的金覆蓋層,制作工藝相對復雜,通常采用真正的黃金材質進行加工和覆蓋,需要經(jīng)過熔煉、壓制、鑲嵌等工序,這使得包金的首飾質感更好,具有更高的價值和耐久性;“鍍金”則是將黃金溶液通過電鍍或化學鍍的方式沉積在基底材質上,制作工藝相對簡單,成本也較低。去年10月,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了《關于規(guī)范鍍金銀首飾生產(chǎn)、銷售行為的行政告知》,告知中要求,除采用機械加工方法將金箔牢固地包在銀飾品外,其他工藝制作的首飾不得稱為“金包銀”。同年11月,國家首飾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發(fā)布《關于“金包銀”首飾的說明》,明確表示,電鍍工藝的首飾不應參與“金包銀”命名,但可以在適當位置注明鍍金或薄層鍍金。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提醒,很多商家在銷售時通常會標注金重銀重作為賣點,但這種行為很難驗證,其金重銀重分別是多少,連珠寶行業(yè)專家也難以分辨,更何況是普通消費者。因此消費者在購買“金包銀”首飾時應仔細鑒別,勿信虛假宣傳。來源: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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