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分析一下“名模呂燕指影兒時尚‘抄襲’,設計師品牌‘防盜’難”這個情況。
這起事件大致發(fā)生在2011年前后,是時尚界和公眾討論度頗高的一個話題。核心圍繞著:
1. "指控方:" 中國名模呂燕。
2. "被指控方:" 影兒時尚(一個以快速時尚著稱的品牌)。
3. "指控內容:" 呂燕認為影兒時尚的多款服裝設計抄襲了她的個人服裝設計。
4. "核心觀點:" 設計師品牌(影兒時尚)在快速時尚品牌(影兒時尚)的模仿和“防盜”方面面臨困難。
以下是更詳細的解讀:
"呂燕的指控與立場:"
"個人設計師身份:" 呂燕不僅是一位國際知名模特,同時也是一個有個人設計品牌的創(chuàng)始人(呂燕·秀場)。她的個人設計風格獨特,辨識度很高。
"感知到模仿:" 呂燕和她的團隊聲稱,影兒時尚的一些服裝款式,在顏色、圖案、廓形等方面與他們呂燕品牌的服裝高度相似,尤其是在某些系列中。
"維護原創(chuàng)精神:" 呂燕以此為契機,表達了對時尚界,特別是快速時尚領域對原創(chuàng)設計尊重不足的擔憂。她認為,作為知名模特和設計師,她的設計理應受到保護,不應被輕易模仿甚至抄襲。
相關內容:

在設計界,“抄襲”是一個十分敏感的詞。尤其是在服裝行業(yè),由于一般的實用服裝設計很難構成著作權意義上的作品而得到保護。針對于“服飾創(chuàng)意”的維權,在全球范圍都成為一個難題。
獨立設計師指控大企業(yè),誰在抄襲卻成“羅生門”
近段時間,有關獨立設計師品牌“被抄襲”、“網上維權”的聲音此起彼伏。3月,知名模特呂燕在微博上指出影兒時尚旗下品牌抄襲自己的設計師品牌COMME MOI。據呂燕方面公開的律師函顯示,影兒時尚集團旗下涵蓋“Song of Song歌中歌”、“YINER音兒”、“INSUN恩裳”、“OBBLIGATO奧麗嘉朵”等多個品牌的多款服飾,都與COMME MOI的設計高度相似。


名模呂燕在微博上指出影兒時尚旗下INSUN恩裳等品牌抄襲自己的設計師品牌COMME MOI。圖片來源/COMME MOI供圖
影兒時尚緊接著發(fā)布聲明否認了這一說法,還在5月7日表示,由于呂燕言論對集團形象造成極大傷害,已正式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訟,以詆毀商業(yè)信譽和商品聲譽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呂燕及其所有的上海是你商貿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
據呂燕透露,截至記者發(fā)稿前,尚未收到過有關此起訴訟的相關法律文件或是周知函件。除影兒時尚之外,呂燕在5月底也向“歐時力”品牌的運營者赫基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與廣州尚岑服飾有限公司發(fā)了律師函,因她發(fā)現“被影兒時尚抄襲”的一款連體褲,在歐時力品牌近來的推薦單品中,也能找到高度相似的款式。
據悉,COMME MOI由呂燕于2013年創(chuàng)立,主要面向25歲至35歲的都市女性消費者。呂燕表示,影兒時尚作為一個規(guī)模百倍于她品牌的大企業(yè),不第一時間進行自查,而是以“潑臟水”的方式去詆毀設計師,就是看準了年輕設計師群體缺乏此類事件的應對能力、實力與時間。
隨后,記者致電影兒時尚詢問訴訟的相關進展,但截至發(fā)稿,尚未得到其回復。

深圳設計師潮牌ROARINGWILD指出海瀾之家旗下快時尚品牌黑鯨HLAJEANS的2019年新款與ROARINGWILD的2018年款高度相似。圖片來源/Roaringwild微信公眾號截圖
無獨有偶,近期還有另一起“抄襲事件”也發(fā)生在設計師品牌與“大企業(yè)”之間,引發(fā)了較高的行業(yè)、輿論關注。5月8日,深圳設計師潮牌Roaringwild微信公眾號發(fā)文《抄襲是門藝術,海瀾之家使人嫉妒》,指出海瀾之家旗下快時尚品牌黑鯨HLAJEANS的2019年新款與Roaringwild的2018年款高度相似。
截至目前,海瀾之家對此起“抄襲”指控的態(tài)度也是“沉默以對”。在此之前,海瀾之家2019年4月舉辦的股東大會上,就曾有小股東質疑過海瀾之家設計師團隊的能力,當時海瀾之家董事長周建平曾稱:“最高級別的設計師都在海瀾之家,賣得多就說明喜歡我們設計的人多,銷售額可以說明一切”。
仿制容易維權難,或將打擊獨立設計師創(chuàng)意熱情
其實,服裝領域內的“抄襲風”并非國內市場獨有,過去十幾年,較為經典的相關案例就有以Zara、H&M為代表的快時尚品牌,曾與他們“抄襲”、“借鑒”的大牌不斷打官司、辯說法,雙方各有輸贏,到如今也難有絕對定論。而國內最近的“抄襲事件”,則主要聚焦于獨立設計師群體。
曾獲“中國時尚權力榜年度設計師大獎”的ALICIA LEE品牌主理人李坤認為,“獨立設計師品牌現今是在‘大企業(yè)’與‘網抄’的夾縫中求生存?!彼治觯毩⒃O計師品牌與“大企業(yè)”旗下同類型產品競爭,在價格上一向很難占據優(yōu)勢。而原創(chuàng)設計則是設計師品牌的核心競爭力,一旦被大企業(yè)“復制”,必然會損失一部分同類型的目標客戶。此外,以淘寶為代表的“廉價低質抄”模式,“成本太低,速度太快”,更是極大打擊了設計師們的創(chuàng)作熱情。
“設計師們想要追究淘寶、京東網紅店進行抄襲獲利,需要先證明自己被抄襲、利益受侵害的事實?!北本┩Z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辦人、主任楊兆全表示,目前參考《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二條與《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電商平臺對侵權產品是沒有主動審查義務的。只有電商平臺接到權利人通知(且有初步證據)后未采取措施,電商平臺才會承擔連帶責任。但設計師們面對這些“成百上千”的小店,取證、維權幾乎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在5月23日舉辦的“上海時裝周助力上海時尚產業(yè)發(fā)展”圓桌論壇上,上海時裝周組委會副秘書長呂曉磊也指出,如今設計師群體“自我保護的意識相對較差”,尤其是一些獨立設計師對個人設計申請專利和版權的意識并不強,即使申請了也會遭遇時間周期、成本、個人精力等現實問題,造成了現在市場上,有許多設計師花大量時間和心血設計的作品很輕易就被仿制的問題?!白罱K的結果是會讓設計師失去了他們創(chuàng)意設計的原動力?!眳螘岳诤粲?,當下應從政府、行業(yè)、法律、職能部門等各個層面,更好地關注規(guī)模尚小但快速成長中的優(yōu)秀品牌和設計師。
被抄襲≠占法理,呼吁建立民間組織道德約束
“一般的實用服裝設計,很難構成著作權意義上的作品,所以也就得不到相應的版權保護?!痹谡劶霸O計師品牌原創(chuàng)設計服飾的“維權”問題時,廣東融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國斌先向新京報記者解析了這一法理上的“潛規(guī)則”。“知名品牌或者熱賣服裝樣式的設計若發(fā)現被抄襲,可以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款列出的情形(即擅自使用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主張有一定影響的商品裝潢的權利?!?/p>
創(chuàng)意制圖 新京報記者 王遠征
楊兆全也指出,“服裝創(chuàng)意”被抄襲后的維權,在法律適用上“天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衣服的制作并非完全是將設計圖從平面到立體的復制,即使設計圖具有獨創(chuàng)性、藝術性,其制作完成的成衣也不必然成為實用藝術品(需要一定的美學價值),那就難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若參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侵權法》,被侵權人除了要證明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因果關系外,還需要證明自己受到的損失。
但在實際訴訟中,這部分的損失是難以取證的,侵權人不會主動提供其在侵權過程中所獲利益的證據。“有時,設計師們也會選擇制造一定的輿論壓力給侵權人,但這種壓力效果具體如何很值得考量,也有一定的風險”。楊兆全認為,年輕設計師們目前最需要的還是健全自己的法律知識,發(fā)現“被抄襲”后可第一時間到公證處公證。
在呂燕看來,當下大企業(yè)之所以敢“有恃無恐地剽竊設計師們的創(chuàng)意成果”,原因就在于目前知識產權對于創(chuàng)意產品的保障十分有限?!澳壳按蠖鄶登闆r下,相關法規(guī)只能對設計師的名字或是品牌標志進行一定的保護,對具體產品的形象、創(chuàng)意卻并沒有固定的、可追溯的知識產權。服裝設計雖可申請外觀專利,但對大多數設計師來講,每個系列、每件衣服都去做認證成本極高——每件認證成本大約幾千元,耗時則約需6到12個月?!眳窝嗾J為,除了依靠法律、法規(guī)的追責,更需要在社會和行業(yè)協會層面對抄襲者進行一定的行業(yè)道德約束。
◆設計師聲音
呂燕:我不是在炒作,聲討抄襲也不是“找麻煩”
新京報:最近,有一些質疑聲音,認為你維權是為了“炒作和蹭熱度”?
呂燕:這種說法有點搞笑。因為熟悉我和COMME MOI這一品牌的人都知道,在業(yè)內我們是不缺口碑與曝光的。目前,我們所有的溝通都是直接而透明的。在最早發(fā)律師函的時候,也注明了聯系方式,希望他們來找我們道個歉或和解溝通。但他們什么都沒有做,就直接發(fā)聲明,要向我索賠。然后,鋪天蓋地的新聞稿來說我炒作,或者是反說我抄襲。
我覺得官司輸贏并不重要,并且還想謝謝他們,因為不是發(fā)聲這件事情我都學習不到這么多法律知識。而且,我現在堅持將官司打下去的另一個動力,就是希望能讓更多的年輕設計師們看到,希望通過我的案例以及媒體的曝光,能讓更多的設計師們敢于站出來,與抄襲“戰(zhàn)斗”。
新京報:你認為“抄襲”會給行業(yè)帶來哪些危害?
呂燕:首先,肯定是這個行業(yè)原創(chuàng)能力的扼殺。時下年輕人本來創(chuàng)業(yè)就不容易,辛辛苦苦做出來的東西,被投機的人抄襲后賺取利潤,使得他們生存下去都艱難,長久下去,必會令人心寒。這種情況并非沒有發(fā)生過,像是此前音樂行業(yè)因為產權保護的缺失,就曾出現過一段“至暗時刻”。服裝設計行業(yè),著實不該重蹈覆轍。
服裝行業(yè)發(fā)展至今,做快、做量都不是問題,稀缺的恰恰是有競爭力的品牌。服裝行業(yè)品牌的核心競爭力永遠是設計,而未來則需押注在這些年輕一代的設計師身上,不充分保障他們的創(chuàng)意,行業(yè)未來發(fā)展的基石就很難穩(wěn)固。但辯證地來看,客觀環(huán)境和條件的限制,也令設計師們開始意識到要保護自己。而像我遭遇的這樣較為極端的事件及輿論發(fā)酵,也令大家都開始尊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
新京報:獨立設計師品牌時下“維權難”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呂燕:獨立設計師品牌雖然創(chuàng)意創(chuàng)新能力很強,但在行業(yè)里,因為客戶定位小眾,規(guī)模相對較小,在話語權方面與大企業(yè)甚至“網紅品牌”相比,都不具優(yōu)勢。另外,目前針對服飾創(chuàng)意進行保障的法律、法規(guī)在時間和流程上,都與這個行業(yè)的市場規(guī)律不大匹配。譬如“外觀認證”的流程一般都需要6到12個月,而在服裝市場上,半年之間,潮流早已瞬息萬變。
新京報:對此你有哪些新的實踐與心得?
呂燕:首先,設計師群體需自我檢討。自詡藝術工作者的我們,時常會忽略“產權保護”。但在一個成熟的商業(yè)環(huán)境里,設計師們也需讓自己的公司更加規(guī)劃化、法制化——可能程序繁瑣,但設計師們不要嫌麻煩,總要邁出保護自己這一步。
另外,設計師群體也應該“走出門”,與行業(yè)人士加強溝通與探討,思考解決途徑。最近,我和不少設計師以及一些行業(yè)領導溝通過,獨立設計師群體當下聲討抄襲絕對不是在“找麻煩”,而是希望未來的行業(yè)生態(tài)能夠更加健康、有序。而“抄襲”盛行的市場環(huán)境下,亟待一個有中立背景的第三方機構出面來肅清、規(guī)范。
◆律師說法
主動申請外觀專利,存證環(huán)節(jié)至關重要
新京報:在服裝行業(yè)領域,如何界定抄襲?
楊兆全:抄襲,指竊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當做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目前中國有以下法律可以適用:從知識產權角度,有《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從經濟法角度,有《反不正當競爭法》;從民事侵權角度,有《侵權責任法》。
新京報:過往國內外是否有成功的抄襲維權案例?
楊兆全:這樣的案例有很多,比如OTB(Diesel)告Inditex(Zara)設計侵權案。Diesel設計的服裝在歐盟獲得認證,Zara的抄襲行為被米蘭法院判定侵權,要求Inditex集團立即召回侵權產品、停止銷售,并為每件產品支付235美元的賠償金。
再比如,廣東大哥大集團有限公司與三六一度(中國)有限公司知識產權案件。后者將大哥大公司為“亞沙會”設計的正裝、禮服圖片放在官網上。法院認為,三六一度公司做法可能造成公眾的混淆,降低大哥大公司試圖利用贊助“亞沙會”等體育賽事來提升企業(yè)知名度以及提高商品銷售數額等商業(yè)目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三六一度公司刪除其網站、微博涉案內容,并向大哥大公司賠償經濟損失費30萬元。
新京報:在設計師品牌應對抄襲的態(tài)度與措施上,有哪些建議?
楊兆全:首先,建議設計師品牌注冊自己的商標,尤其是以品牌商標作為服裝標志的品牌,要做好商標獨特性的維護工作,同時,要積極應對別人抄襲假冒自身商標的行為。其次,如果設計的服裝符合外觀專利,也可以向專利局或者快審委員會申請外觀專利,保護自身權益。需要提醒的是,無論何時,要維護自己的權利,留存證據很重要,必要時可去公證處公證。
新京報記者 周紅艷 圖片 創(chuàng)意制圖、COMME MOI供圖、Roaringwild微信公眾號截圖 編輯 曲亭亦 李錚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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