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聽起來像是想強調沙奎爾·奧尼爾(Shaquille O'Neal)作為NBA傳奇球星,在他職業(yè)生涯頂峰和退役后,通過商業(yè)活動獲得了巨大的財富。
我們可以分解一下這個說法:
1. "“奧尼爾吸金不遜任何人!”":這句話的意思是奧尼爾非常有錢,賺錢能力很強,與那些頂級富豪不相上下。這基本上是符合事實的。作為NBA歷史上最偉大的球員之一,他的代言、商業(yè)活動和市場號召力都非常強。
2. "“投資50家企業(yè)”":
這個數字“50”可能是一個"估計、夸大或者指代一個廣泛的商業(yè)帝國",而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投資了正好50家公司。很多成功人士的投資組合通常用“數十家”、“數百億投資”等來描述。
奧尼爾確實有投資,并且涉足領域廣泛,包括餐飲(他擁有連鎖披薩店“50 Cent Pizza”)、時尚(推出過運動服和內衣線)、媒體(參與制作真人秀)、房地產等。他也投資了體育相關項目,比如冰球聯盟(NHL)的奧馬哈金鷹隊。
所以,說他有大量投資是"基本準確的",但“50家”這個具體數字可能需要更嚴謹的來源證實,或者理解為他參與了數量可觀的商業(yè)項目。
3. "“廣告代言年收入3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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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大塊頭有大智慧”,奧尼爾的吸金能力也絲毫不遜色于任何人。據《Sports Casting》報道,奧尼爾目前已代言了50多家企業(yè),每年僅代言費就達到3000萬美元。自球員時代到現在,奧尼爾已賺了超過7億美元。
2011年自NBA退役后,奧尼爾并未就此停歇,他也證明了自己是一名出色的商人。在19年NBA生涯中,奧尼爾總薪資超過2.86億美元,其中大部分來自他效力于湖人時。但在退役后,奧尼爾繼續(xù)在多個高科技行業(yè)繼續(xù)戰(zhàn)略投資,他投資的企業(yè)包括谷歌、蘋果和Ring等。

在接受《華爾街日報》采訪時,奧尼爾曾透露,他的投資理念是源自亞馬遜創(chuàng)始人杰夫-貝佐斯。他稱當時貝佐斯曾說過,決定是否投資某個產品,是要看該產品能否改變人們的生活。而當他遵循貝佐斯的理念去投資時,他覺得自身的價值也翻了好幾倍。
據《Investopedia》統(tǒng)計,奧尼爾總共已投資了超過50家企業(yè),包括棒約翰披薩(Papa John`s Pizza)、通用汽車保險(The General)、嘉年華郵輪(Carnival Cruises),以及Icy Hot強效止痛藥等。據估算,每年僅廣告代言費,奧尼爾的收入就達到2500萬到3000萬美元之間。

此外,奧尼爾還沒想和NBA斷了聯系,他曾表示如果機會合適,他愿意入股一支NBA球隊。而據《福布斯》報道,在2013年,奧尼爾終于收購了國王2%到4%的股份,成為國王的小股東。
起初,奧尼爾和美知名健身品牌“24 Hour Fitness”創(chuàng)始人馬克-馬斯特洛夫很早就相識了,2013年馬斯特洛夫聯合印度軟件業(yè)巨頭維維克-拉納戴夫,耗資5.35億美元收購國王。此后不久,奧尼爾就找到拉納戴夫和馬斯特洛夫,表達了想要入股國王的意愿。

不管在NBA賽場還是在商界,奧尼爾都堪稱人生贏家。(仰臥撐/毛毛)